商业伙伴行为准则与道德准则

I. 引言与目的

1.秉持体现可持续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即公司的社会责任管理)的企业道德,以下要求明确了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schwartz GmbH)对其商业伙伴在运营中应持态度和奉行政策的期望。因此,以下要求构成了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与其商业伙伴业务关系的基本组成部分,以可持续的方式助力各合作伙伴取得企业成功。鉴于双方共同认可法律和道德的最低标准,商业伙伴遵守这些要求,将极大地推动公平和可持续实践在多个领域的实施,这些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和社会条件以及生态承诺。
2.因此,商业伙伴明确承诺遵守并恪守其与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保持业务关系或其他服务关系所在国家的适用法律。
这一遵守义务尤其适用于禁止童工、规定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和环境保护标准以及打击贿赂、腐败、剥削或其他刑事犯罪的法律。
除此之外,商业伙伴承诺始终遵守管理劳动、非歧视性做法、职业健康与安全、数据保护、社会保障、税收和公平竞争的法律。

政策及适用对象

I.本文件规定的政策及相关要求基于国家和国际准则、公约以及公司自身确定的价值观。这些政策尤其涉及《全球契约》原则、国际商会的《可持续发展宪章》以及国际劳工组织的相关公约。此外,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从这些规则中衍生出生态目标和环境要求、质量政策以及社会权利保障。

凭借其成功且可持续的商业表现,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在国际市场上赢得了信誉,凭借其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与价值跻身行业前列。但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功也取决于其商业伙伴的行为。只有商业伙伴之间以及他们与包括员工和资源在内的周边环境进行诚实交易,有效的卓越业务关系才能以可持续的方式建立和维持。业务关系是否能通过相互信任得到巩固,使双方都能取得最大成功,这一点至关重要。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所秉持的这些原则也推动着其与商业伙伴的合作。真诚、正直、公平竞争和透明交易构成了这一理念的核心支柱。

“施瓦茨”这个名字代表着诚实、真诚和合法的商业行为,这也应体现在我们商业伙伴的实践中。在这方面,尊重任何形式的人的尊严和人权,以及上文第一部分第点所述的法律事项,尤为重要。因此,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期望所有商业伙伴及其员工,以及供应链中的所有参与者都能依法行事并承担责任。因此,本文件规定的要求对业务关系具有约束力。这意味着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期望其商业伙伴也将这些要求强加给他们的供应商,而第三方不得基于这些要求提出任何索赔。

2. 本文件规定的原则适用于相关商业伙伴的整个公司,即包括其关联企业。此外,各商业伙伴必须确保这些行为准则原则也适用于其供应链。履行这些要求的义务以及遵守本行为准则和道德准则所体现的原则,以及为持续审查边界条件并由此改进工作流程和绩效而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的责任,完全由承诺遵守的商业伙伴承担。

适用范围与审计

1. 这些政策及其要求在全球范围内适用于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与所有商业伙伴的所有场所和业务部门的关系。商业伙伴反过来必须要求其供应商作出同等承诺,并将其传达给相关方,特别是需要保护的群体(儿童、青少年)。
2. 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保留在事先适当通知后,对商业伙伴场所是否满足上述及以下要求进行审计的权利。此类审计应在商业伙伴代表在场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在整个过程中,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应始终在适用法律的范围内行事,特别是要保障数据保护要求,并考虑到商业秘密的保密性。

四、详细要求

以下要求仅为示例,并非详尽无遗的清单,它们代表了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要求。

1. 员工权利

对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尊重国际公认的人权是所有业务关系的基础。应特别考虑以下规定以及商业伙伴运营所在国家的劳动法:

无歧视
应确保不论种族、肤色、性别、宗教、国籍、性取向、社会背景或政治态度(只要这种政治态度基于民主原则且对持相反观点者持宽容态度),都享有平等机会和平等待遇。原则上,员工应根据其资格和技能进行选拔、聘用和晋升。

无强迫劳动
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拒绝任何有意识地使用强迫或强制劳动,包括抵债劳动和囚犯的非自愿劳动。

无童工
禁止使用童工。应遵守各国政府法规规定的最低就业年龄。

无骚扰
员工不得遭受任何形式的体罚,也不得遭受任何其他身体、性、心理或言语上的骚扰或虐待。

薪酬与福利
每周正常工作时间的薪酬和福利应至少达到法定适用和保障的最低标准。在没有法律法规或集体谈判协议的情况下,薪酬和福利应基于符合当地习俗和惯例的行业集体协议,以确保员工及其家人有适当的生活水平。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应至少符合各自国家的法律要求或各自国家经济部门的最低标准。

职业健康与安全
商业伙伴应至少达到各自国家关于安全和卫生工作环境的标准,并应在此方面采取适当措施,以保障工作场所的健康与安全,确保良好的工作条件。

2. 透明的商业关系

避免利益冲突
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的商业伙伴应仅基于不受个人利益或关系影响的客观标准做出决策。

打击腐败
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支持国家和国际社会为保护竞争免受腐败影响或扭曲效应而做出的努力,并拒绝所有腐败行为和其他可能损害公司的行为。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期望其商业伙伴拒绝并杜绝一切形式的腐败,包括所谓的便利支付(为加快常规官方程序而支付的款项)。商业伙伴应确保其员工、分包商和代理商不会向客户、官员或其他第三方给予、提供或接受任何贿赂、便利支付、不当捐赠或其他不当款项或不正当利益。

3. 公平的市场行为

自由竞争
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期望其商业伙伴遵守所有有效的竞争和反垄断法律。特别是,他们不得与竞争对手、供应商、客户或其他第三方达成任何反竞争协议,并且不得滥用其可能拥有的市场支配地位。

进出口管制
在进出口商品和服务时,商业伙伴应遵守所有有效的适用法律。

反洗钱
商业伙伴只能与他们确信其诚信的合作伙伴保持业务关系。他们应确保遵守反洗钱法律的相关规定,绝不违反。

4. 尽职调查以促进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矿产的负责的供应链

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期望其供应商避免使用从受冲突影响的冶炼厂采购的任何矿产。如果非政府武装团体通过矿产的开采、运输、贸易、处理/加工或出口直接或间接获得支持,则这些矿产被视为受冲突影响。

供应商或次级供应商用于锡、钽、钨和金等矿产的冶炼厂或精炼厂的信息,应根据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予以披露。

为此,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建议使用由无冲突采购倡议组织(CFSI)制定的标准化冲突矿产报告模板。利用 CFSI 的数据,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将为与受冲突影响的冶炼厂或精炼厂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提供从无冲突冶炼厂或精炼厂采购的现有选择建议。

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的供应商和客户被要求在其供应链中进行尽职调查。这包括实施措施,以确保他们使用的矿产(特别是钽、锡、钨和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地资助或支持任何武装冲突。

这些尽职调查要求是上述关于环境保护、员工权利、透明商业关系和公平市场行为的可持续性标准的延伸,这些标准是对矿产供应链进行尽职调查过程的组成部分。

5. 供应商环境指南

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的目标是通过负责任地使用提供服务所需的资源来保护我们共同的环境。我们只有在早期阶段,即在外部采购原材料和消耗品、机械设备以及服务时考虑环境因素,才能实现这一目标。我们的供应商在将业务分包给第三方时,必须确保其供应商熟悉本指南。

基本要求:

  • 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法律的规定和雇主责任保险协会的规则。
  • 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物质禁令。
  • 必须指定并支持法律规定的指定人员
  • 必须对员工进行与其工作相关的环境方面的适当培训和指导。

系统要求

  • 应考虑生命周期来监测对环境的影响(环境方面)。
  • 记录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过程。
  • 为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包装,应优先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可重复使用包装的目标比例)。
  • 在需要使用一次性包装来保护产品的情况下,应使用环保可回收材料(目标回收率)。
  • 如果无法回收,则应按照技术要求正确处理此类废物,并遵守适用法律。
  • 应识别并妥善处理释放到环境中会造成危害的化学品或其他材料,以确保在处理、运输、储存、使用、回收或再利用以及处置这些物质时的安全。
  • 应对运营、生产过程和卫生设施产生的废水进行分类、监测、检测,并在必要时进行处理后再排放或处置。
  • 此外,应采取措施减少废水的产生量。应对运营过程中的一般排放(空气和噪音排放)以及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分类、定期监测、检测,并在必要时进行处理后再排放。此外,供应商需要监测其废气净化系统,并应寻求具有成本效益的解决方案以尽量减少各类排放。

运营要求:

  • 必须制定明确有效的危险材料处理规定。
  • 生产设施和与环境相关的基础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
  • 必须以负责任的方式处理资源和材料。
  • 应采用系统的方法来识别、处理、减少固体废弃物,并对其进行负责任的处置或回收。

预计要求:

  • 在尚未建立环境和能源管理体系的地方,应争取引入并认证该体系。

五、违反要求的法律后果

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认为遵守本文件规定的要求对各自的合同关系至关重要。如果商业伙伴不遵守这些要求,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保留因正当理由终止与其业务关系的权利。然而,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可自行决定放弃采取此类措施,而采取其他替代措施,但前提是商业伙伴能够向施瓦茨有限责任公司证明其已立即采取对策,以防止未来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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